和其他气体检测仪器一样,
六氟化硫气体报警器强制校验也是必须要进行的,一般而言,从仪器出厂使用开始,至少应当每年对仪器进行一次重新校验检定。而且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263-2010六氟化硫检测报警仪校准规范中的
六氟化硫气体报警装置检定项目相关要求规定来执行。
六氟化硫检测报警仪器主要用于对六氟化硫SF6气体的浓度进行检测分析,防止其发生泄漏并进行预警,广泛应用于电网、科研、电力、冶金等行业六氟化硫使用过程中泄漏浓度的检测,主要检测原理为基于朗伯-比尔定律的红外气体传感器技术,利用六氟化硫气体浓度与红外线吸收强度之间的关系从而测得气体的浓度值。
2020年10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中针对《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进行了调整,虽然明确表示所有气体检测报警仪都不再被列入强制检定的范围了,同样的,六氟化硫气体检测仪也是如此。但是其实只是说
地方政府计量部门不再承担企业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法定检定任务了,企业需要自行组织检定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检定。
六氟化硫气体报警器检定项目及合格判定标准:
1、
测量范围
(0~1000)×10
-6mol/mol
2、
示值误差
最大允许误差:±10%
3、
重复性
重复性不大于3%
4、
响应时间
响应时间不大于30s
5、
报警功能和报警值
具有报警功能的仪器,报警功能正常,报警值符合仪器说明书要求
6、
最小检测限
最小检测限符合仪器说明书要求
7、
报警响应时间
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10s
8、
漂移
零点漂移:±3%F.S.
量程漂移:±10%F.S.
六氟化硫气体检测仪的准确性主要取决于所使用的传感器,由于仪器在使用过程中会受到环境空气中的待测气体或其他物质的影响,其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就会发生变化。而且由于气体检测仪器都是采用的气体浓度标准曲线对照法的相对间接性测量方法,长期使用时极易发生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影响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因此才需要定期对仪器进行重新计量检定。
以上就是关于
六氟化硫气体报警器强制校验的相关规定,不管是对于ERUN-PG51S2
固定在线式六氟化硫氧气检测报警仪还是ERUN-PG71S6-SF6
便携泵吸式六氟化硫气体检测报警仪,都是需要按照国家标准JJF1263中
六氟化硫气体报警装置检定项目的相关要求规定来进行校准检定。另外,如更换仪器主要部件或进行修理后会影响测量准确性,甚至是对测量数据有所怀疑,都是可以对仪器进行重新计量校验的,详情可咨询赢润集团工作人员。